新闻资讯《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发布!深圳数字经济开启新征程

《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发布!深圳数字经济开启新征程

2022-10-14
返回列表

  深圳将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标准化体系,推动大湾区数据共享和数字认证体系互认互通,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日前,《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下称《条例》)通过表决,将助力深圳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球数字先锋城市。该《条例》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2021年深圳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总量和占全市GDP比重均位居全国第一。然而,一方面,产业仍存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不足、信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数据资源要素利用率不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对外开放合作不够深入等诸多问题;另一方面,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层出不穷,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也对社会管理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1.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是我市首部数字经济产业法律法规,为我市数字经济领域各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治保障。《条例》第二条明确了数字经济产业的定义,第三条明确了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原则,二至八章聚焦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服务内容进行规定,成为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总指引。

  2.把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摆在重要地位

  近年来,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引擎作用不断凸显。《条例》第四条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数字经济产业促进工作的领导,将数字经济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点,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产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部署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了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的核心支柱产业地位。

  3.明确数字经济产业牵头部门和分工

  《条例》第五条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推进、协调、督促本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市网信、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公安、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统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中小企业服务、通信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数字经济产业促进相关职责。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数字经济产业与本行业的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全市各区各部门上下一心、分工协作,进一步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产业。

  4.破解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痛点难点

  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尚存在着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数据资源要素利用率不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对外开放合作不够深入等诸多痛点难点问题。与此同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数字技术层出不穷,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社会管理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数字经济产业领域先行先试立法,积极破解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为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为补齐关键核心技术短板,《条例》提出,推动政府部门协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高端芯片、基础和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数字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其次,加快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科研及产业转化平台建设、推进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并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

  再者,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等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数字经济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为更大程度降低企业之间协作发展的成本,《条例》除了促进相关领域数字经济产业向集群化发展升级外,还将根据产业特点和区域优势,统筹规划各自领域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空间布局,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园区。同时,鼓励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搭建生态孵化平台,引领中小微企业协同建设生态圈,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

  在推动产业升级上,则将以支持制造业、服务业领域的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为主线,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并明确深圳城市治理、政务服务、交通、医疗、文化体育、金融、教育等场景的数字化应用及推进主体。

  此外,《条例》强调要深化数字经济产业国际合作,将加强同国内其他区域数字经济产业合作,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支持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发起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吸引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迁址深圳或者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深圳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制定国际产业标准;提升跨境通信传输能力和国际数据通信服务能力,推动深圳建设成为国际数据枢纽中心。

分享到

欢迎加入鲲鹏计算产业生态
共同打造一站式鲲鹏应用生态体系。